2007年6月11日 星期一

我與仆街老人

現在是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凌晨三點鐘
以前的我 應該正躺在椅子後方一米半的床上呼呼大睡
原因除了上午睡太多之外 莫過於下午的奇遇

腦中呼嚕嚕的轉著 不斷傳來自己的聲音
催促著起來記錄這件事情

自從多年前台中澄清醫院跳樓事件後(註一)
我又自以為的再次拯救了一條生命
不同是 這次是如此的靠近
如此的震撼 如此的衝擊 (比得奧斯卡的衝擊效應還要衝擊)

今晚六點半的課 下午五點鐘從容的出門
一個半小時的時間 早已計畫好
如何悠悠哉哉的坐著公車 到補習班附近吃義大利麵等等

就在我要往忠孝東路公車站牌的轉角 圍了一群好奇的人
以一雙雙讓我記憶深刻的眼睛看著一個老人
一個躺在地上抽動的老人
一個因大雨路滑而摔倒的老人
一個因無法控制雙腳又有點失智的老人
一個不知回家的路卻又不願麻煩別人幫忙的老人

我站在三十個台北人 和六十雙台北手之中 仍舊遲疑了兩秒
第一秒 我判斷他能否自己站起來
第二秒 我判斷除了我以外 旁邊的人不願意去扶他

我撐著傘 扶著他起身
手掌感受到他的每秒十震的抖動
鼻子聞到汗雨血和發霉的老人味
問了一般制式的幾個問題

老人 沒有回答
一再堅持左晃右擺的往前跑去
就如同做復健般的吃力前行
在雨中 再跌倒 再扶起 再往前
三次循環後
最終 我目睹了他摔下 約五十公分的三個階梯
我比他還要堅持的要扶他坐在路旁
我不知如何幫助一個不願幫助的他

我和他一樣無助

好心胖妹 問我是否要幫他叫救護車 兩分鐘後 默默離去
好心伯伯 問他是否是被我撞到 一分鐘後 交代我後離去

七八台我準備要坐的公車從身邊駛過
五六十個不知啥想法的路人從身邊走過



不知是他故意還是好不容易想起來 才說出了他家的電話號碼
我打了電話 等到了他的家人
在一句句客套的”謝謝”和”不用客氣”之下扶他上了計程車

我開心的趕著捷運去上課
我開心的沾沾自喜做了件偉大的事

才愕然發現
我自以為的開心
我開心的自以為

自以為領悟到”助人為快樂之本”
自以為善良的心勝過了其他冷漠的台北人
自以為拯救了一個無家的老人和一個無老人的家


才發現自己思想變質了
幫助別人的定義改變了
幫助別人何時變成一件值得開心 值得驕傲的事情
當幫助別人有了”附加價值”時
那幫助別人的本質到底是什麼?
就如同出門穿鞋 下雨撐傘
走路靠右邊那樣的”平凡”和”應該”不是嗎?
不過就是理所當然中的理所當然

幫助別人不就應該是要理所當然的嗎?
不論 環境 時間 對象 大小 都應該是最基本的道德行為


註一:
某年某月某日騎在台中港路上 等紅燈時東張西望
突然看到左前上方的澄清醫院十三或四樓的陽台上 垂著兩隻腳
一個不知啥原因 狀似要跳樓的傢伙 坐在牆邊若有所思
我理所當然的跑到急診室告訴醫護人員
最終結局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只知道隔天的報紙沒報

4 則留言:

JO 提到...

本文主旨並非突顯小弟多高尚的道德價值
只是驚覺自我的道德感隨著大環境低落的道德感而下降了

以此期許大家

biker 提到...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

匿名 提到...

Jo叔叔,我大概知道你的感覺,
我之前幫忙一位眼睛看不見的小姐過馬路、陪她等公車,
她一直跟我說謝謝,
我也開心得莫名其妙,
覺得自己可以去報名當導盲犬!
但是之後我心裡也一陣失落,
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麼開心,
我把拔說幫助別人本來就是應該的,
那我到底在開心什麼呢?

後來我覺得,
就當作是開心我真的去行動了,
而不是像少數人因為害羞就沒有去做,
或像少數人覺得別人會做而沒有去做,
或像少數人因為怕麻煩所以沒有去做,
因為我維繫了社會的一點點溫暖,
所以我覺得很開心,
那是發自內心的正常反應,
不是因為要稱讚自己是好狗,
而是發生了一件值得我高興的事,
就像是我把拔給我一塊餅乾一樣,所以我很開心,
所謂助人為快樂之本嘛,
換作別人幫忙我,我也會很開心的,
那位爺爺的家人一定是真心感謝你,
所以我們繼續當開心的好人跟好狗吧,
歐耶:P

Unknown 提到...

喔喔喔 幫助別人是應該的
但是開心也是正常的
並不是說因為幫助別人感到開心就覺得道德低落 這太嚴苛了

開心也許是因為被幫助的人受到你的幫助而有比較好的遭遇
或是看到被幫助的人開心而跟著開心
這是很正常的

就像我每天看到咚麥和mavie 想到她們不用流落街頭 就很開心

無論怎麼樣 有人被幫助就是值得開心
只有事情的結果是好的
世界就會往好的那邊靠過去一點

其實我覺得台北也沒有那麼冷漠
至少每次我想去雞婆的時候都已經有人捷足先登了

我也覺得大環境的道德沒有比較低落
因為做好事的人通常沉默
新聞又一天到晚在那邊社會病了
台灣怎麼了
所以才會看起來好像道德沉淪

也或許是我跟著沉淪了也說不定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