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心情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心情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07年6月28日 星期四

門裡、門外

52


剛搬來新店那天,晚上的大門敞開供搬家工人扛著家具進進出出,我樓上樓下的跑,沒注意到一隻白黃花色相閒的貓溜了進來。那時咚麥還一隻狗留在松山等著,這隻貓成了第一隻入進新家的客人。

搬家工人以為是我養的貓,我搖搖頭說不是,好奇的尾隨牠進了家門。牠看著許多人進進出出,但不以為意,自顧自的在每個房間觀望了一陣,好似這是牠的房子,而我們頓時成了闖入者,在牠的監督之下謹守本分。

貓遊走了一圈後消失在陽台,我忙著整頓也忘了這件事,直到隔天回家後看到牠蜷在鐵門旁摩托車上,聽到我打開樓下鐵門的聲音,便跳下車尾隨我,又自顧自的進了房門,開始在每間房間巡視。咚麥發現了這個狀似主人的小客人,衝了上去,被我一把抓住後,貓又消失在門後。

接下來一兩個月,我總在樓下看到牠的蹤影,或是在機車坐墊上發現牠的腳印,而牠常在我打開鐵門後嘗試著想進門,有時成功了,有時失敗了。我看到牠會去巷子裡雜貨店門口的小碗吃東西,猜測大概是老闆餵養的貓,只是好奇心旺盛了點。只是,以一隻室外貓而言,牠白黃相間的毛色過於柔弱了點,白的部分也太純淨了。

不久之後,牠消失了,我的椅墊上再沒有出現牠的腳印,也沒在樓下看過牠,慢慢也就忘了這件事。

搬家之後的咚麥開始慢慢適應新的生活,以往打地舖的我買了張彈簧床,一輩子還沒睡過彈簧床的咚麥迅速愛上這睡覺的玩意,成了我在房間裡牠最不想離開的地方,包括說夢話、玩樂甚至啃牛皮骨頭都在上面進行。只是喜歡看窗外的習慣仍在;新家的窗戶在電腦桌旁,比舊家高出許多,咚麥需要蹬著伸直了雙手才能勉強勾住窗台,我看著牠辛苦,便將牠抱上腿坐著看窗外,從此牠便老實不客氣的自己爬了上來,一看便是十來分鐘,直到我雙腿早已雙麻不已,只好把他給請下去。

新家沒有類似舊家的公園,散步只能在巷子裡曲兒拐彎,溜狗的人少了,多了一些四處遊蕩的朋友,最常見到的,就是大個兒。

大個兒是我隨口取的暱名,因為就米克斯而言,大個兒著實大上了一圈,白黃相間的毛色,和當初在我家門口流連忘返的小貓一個樣子。除了毛色略灰和一些糾結之外,從神色中看不到大個兒有流浪的氣息。

事實上大個兒也不算十足的流浪狗。巷口魯味攤的老闆娘和我頗為熟稔,她給大個兒取的名子是大頭,據她說大頭肚子餓的時候會輕輕抓7-11的玻璃門,裡面有個店員會開罐頭請大頭吃,店員離職後,大頭也會去抓附近餐廳的門,這條巷子裡做生意的每個都認識牠,每個都給牠安上了不同的名子,每個也都餵牠吃不同的食物。

大個兒落腳的地方我發現的較晚,同事告訴我上班的捷徑,從巷子轉進一條防火巷;隔天早上,我依他所言而進了那條防火巷,發現大個兒半瞇著眼窩在一台汽車車底,我到他旁邊,千呼萬喚終於將他從車底給請了出來,悠閒的伸了一了懶腰,背打的挺直,十足的舒暢後才漫不在乎的向我走來。我邊和他說話,邊整理他略為糾結的硬毛。毛上的油膩感讓我不禁想為他洗刷一翻,但想到咚麥聽到洗澡就欲奪門而出的模樣讓我打消這念頭。

此後每天早上經過防火巷時,總會把大個兒喚出來撥弄一番,日子久了,大個兒不待我開口,摩托車接近時就看到牠迫不及待的從車底使勁爬出來。因為臉上的毛是帶點灰色的白,好一陣子才從白色的鬍鬚發現大個兒的年紀不小了。我說聲再見,摧上油門,大個兒會後退兩步,從後照鏡看見他又伸個懶腰,目送我離開,日復一日。

咚麥聽的懂得單字不多,「坐下」、「吃飯」、「吃餅乾」、「球球勒」,其中牠最敏感的是「出去!」,牠對「出去」敏感的程度讓我在家中說到「出去」時候總必須用台語帶過,否則無論牠處在多麼懶散的情況下,總會眼睛一亮,然後激動的跑向牽繩,開始用牠的語言督促我。

當真的要「出去」的時候,牠又激動的跑來跑去,不肯安分的讓你套上牽繩。晚上出去回家後,牠心情就會特別好,把四隻腳打的開開的趴在地上傻笑。我一直覺得牠很愛向外跑,直到過年帶牠回雲林,牠又不那麼愛出去了。若不是有我陪著,否則牠在門口繞一圈又想回頭鑽進家門。

所以我一直不太懂,牠那傻笑的理由,是因為到了門外,還是可以回到門裡,看到牠那張彈簧床。

一天帶咚麥散歩回家,正巧碰見隔壁顏太太出門,瞧見咚麥,就停下來和我聊兩句。說到在我搬進來之前,前房客養了一隻貓,房客搬走後,卻把貓留了下來。直到我搬進來後,她還常看到那隻貓在樓下徘徊。

那天晚上我翻來覆去睡不著,第一天貓在家中逐間察看的樣子不斷在我腦中播放。我並非好似,而是貨真價實的闖入者,佔據了應該是牠的地盤,應該是牠的生活。我看到牠潔白的毛,原本應該是在陽台上微微發亮,柔軟的尾巴會輕輕滑過剛晾上的衣服,慵懶的等著主人回來。我又看到下著雨的晚上,牠在車底下看著我進門的眼神。牠應該在門裡,牠怎麼會在門外?

我一直想著,如果我早三個月知道這件事,或許現在陪伴咚麥的不會是Mavie。想到這,伸手摸著把頭插進棉被裡,留個大屁股在外邊的咚麥,我問牠:「咚麥,你是在家裡有彈簧床快樂些,還是在外面有廣大的天空快樂些呢?」牠的屁股沒有回答我,我腦中沒有結論,昏昏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騎車經過防火巷,看著大個兒奮力從車底下鑽出來慢慢向我走來,牠的尾巴輕輕搖著,嘴巴微微打開卻沒有吐出舌頭的站在我面前。

於是,我對門裡門外的世界下了一個結論。

2007年2月19日 星期一

其實

我搞了很久
才搞進這Blog
在學校時 認證到一半被學網擋下來
我不曉得這網站哪裡有色情成分在
如果有人知道的話 請通告我一聲 > <

很久沒寫東西
不管是在無名或在心裡
很久沒有想法出現
即使現在坐在可能是北斗唯一有無線網路服務的咖啡廳裡
我也只是靜靜的等著Limewire把影片下載完


對面咩好正 Orz...

2007年2月16日 星期五

那一個虐童案

除了朋友和一些專利的blog之外,我定時收看的blog很少,「消失的事務所」是其中的一個,作者是一個律師,主要打刑事,也兼任扶助律師和法院的義務辯護律師,因此常常處理一些義務辯護的案子。

Blog中通常寫的是他工作上的事情,以比較戲謔的方式表現出來,有些文章很有趣,但大部分的文中,在有趣之下通常隱藏著很多無奈。他說,只要有一點正義感的律師通常賺不了錢,所以他才有這麼多時間來寫故事,感覺上他寫故事,不是為了打發時間,比較像是為了要宣洩。

因 為主打刑案,又常打義務辯護,因此他接觸到很多普遍認為屬於社會中下階層的人,那種人收入不高甚至沒有,請不起律師,並且通常是被告,因此才會請求義務辯 護律師。這種案子一定充滿著深深的無奈,每一個人都像是尚萬強,每一個故事都像一篇孤星淚,還有每一個除了他以外,沒有人同情的被告。

有被殺害棄屍少年被害人的媽媽,遇上待退不負責任的法官;有爲了父親醫藥費趁丈夫出海時下海酒店,意外懷孕,仍深愛丈夫卻要求離婚的少婦;有在KTV身懷六甲的打工,男朋友卻因為義氣砍傷人而入獄的少女;有爲了安家費,頂替罪名入獄,警察還在口供時幫忙作偽證的少年;有公司的財務主管,公司被掏空後被列被告,被趕出家門無處可去的78歲老先生;這些當事人,只看表面的案件事實,大概沒有人會同情,理所當然,罪有應得。

前一陣子發生了許多的虐童案,其中一件是被害人父母都是受刑人,無力照顧小孩,將小孩委託給祖父,祖父年紀已大,身體不適,又將小孩委託給一對夫妻。父親出獄後,向這對夫妻要回小孩,但夫妻要求贍養費,父親無力支付,又不答應夫妻收養幼童,不知什麼原因,當晚夫妻竟然毆打幼童,在幼童奄奄一息的情況下,不送醫治療,反而連夜將幼童載回祖父住家,棄置不顧,幼兒傷重不治。

這個作者最近接到了一件義務辯護的案子,申請人就是這件案子被告中的妻子,他思量許久,終於接下,了解案情和委託人的狀況之後,原本以為萬惡不赦的非人,其實也不無可同情之處。

看完之後,我一直在想,如果那是我,我會接嗎?去厭惡或批判這樣的人是再簡單不過的事,但是若無償去開導或是為他爭取權益,那將是多困難。而後我才了解當全台灣都在唾棄陳進興時,那個給了陳進興信仰,還幫助他子女的李家同先生,有著何等偉大的胸襟。

很多時候,我可以有選擇,我可以選擇看見虐童的夫婦,然後大嘆世風日下,我也可以選擇看見這個律師,看見人類的愛。這個社會或許充滿無奈,但也充滿了愛,而我從來沒有懷疑過。

2007年2月14日 星期三

真是個緣

其實在barley在告訴我這個想法沒多久之前

我也看了同一個Mr. Mrs. Days的Blog

也興起了這個共同經營一個Blog的想法

大家各自都在不同的領域上發展 衝刺

可以一起在這個小天地上分享一些不同的心情和瑣事

感覺大家都在一起

這就是緣份呀

共同的部落格阿----大心

真是一個有趣的決定
老郭申請了這個部落格
感覺又可以一起做一件事
或是完成一些東西
分享一些心情的地方

共同的部落格
一個可以聯繫大家的地方

緣起

因為看到Mr. days這個blog,興起了共同經營blog的念頭,雖然我們沒有分散世界各地,但也各自在人生的不同旅途上努力,每個人各有所學,各有專長,希望藉著這個blog彼此交流分享,希望把這個blog當作自己的blog來經營,想寫什麼就寫什麼,最重要的是大家在一起。

由於文章分類無法由作者區分,因此建議在發表文章時,標籤的部分註明作者的名字 (例如:標籤 barley),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