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4日 星期二

DO THE RIGHT THING

我小的時候,看了一部電影,是在說一個警察為了錢,做了很多見不得人的壞事,當時我很生氣,說這個警察怎麼可以這麼惡劣,不顧人情和公理。我父親告訴我,這個世界就是這樣,人吃人,很現實,並非那麼理想和夢幻,你要學著去接受他。

電影的名字早已不復記憶,演什麼也沒有印象,但這句話我一直記在心裡,即便之後我成長的過程,也不斷的接觸到這樣的資訊,社會上有許多我認為不正義不公平的事情,但我必須去學著接受。這樣的想法幾乎深植在我腦中。

也因此,到了高中大學的時候,有時聽到一些很理想性的說法時,我在心底會隱隱約約覺得,這太不切實際,以後你就會懂得。在當時,我把盡早接受社會的不正義,當成是成熟的一種表現,儘管我全然不了解那代表著什麼。

很諷刺的是,當我真正出了社會後,這樣的觀念卻完全的反轉過來,當時我對著作權很有興趣,在機緣下當了奇摩的知識名人,那時每天會收到許多網友的來信,其中絕大部分都是在問我:他因為侵害著作權被告了,應該怎麼辦?他根本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是犯法的。那陣子對我的震撼很大,以往我在報紙新聞上看到有人侵害著作權,從來都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但這次是他們找上了我,告訴我他們的委屈,我才深切的感覺到,這個東西並不是那麼合理,更重要的是,也許我可以做點什麼事?

從那之後,我重新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去思考著作權,去思考我們的著作權法,找了許多資料來看,發現其中確實有許多不公平的事情。後來我寫了一些文章,回答一些問題,除了盡量去宣導一些容易侵權的行為,一方面也盡量去提醒,我們的著作權法有很多不合理之處。

這些文章有很多人轉載,甚至有人轉到立法委員的留言版,但是最讓我覺得我真的做了一些改變的,其實不是這些。奇摩知識上有個熱心的網友,時常回答問題,他的自我介紹寫著他是智保大隊的警察,從他的回答內容來看,也可以發現他常對侵害著作權的人抱持著敵對的心情。某一次的問答中,我認為他的回答可能有瑕疵,幫他補充之餘,另外花了很長的篇幅,希望讓他能站在侵權人的角度想一想。從那次後,有很長一陣子沒有看到他在回答問題,我有些過意不去,是不是我做錯了。後來,我收到一封mail,是他寫給我的,他說他覺得我說的很有道理,他希望以後在執法時,能多從弱勢者的方向來思考。

這是第一次,我去做我了解,而且我認為是對的事情,更重要的是,我造成了一些改變,儘管那是多麼微小的一點改變,但如果我相信著:這個世界就是這樣,你要學著去接受的話,我就完全不能改變任何事情了。

現在很多企業都在討論CS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企業社會責任),很多企業被要求除了賺錢之外,還必須負起社會責任,例如不壓榨勞工,自發性的減少污染,甚至主動做起公益等。但是二十年前如果去要求一家企業負起社會責任,可能還會被笑說企業賺錢都來不及了,還管那麼多。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改變,就是因為有許多有理想的人,並不接受企業就是為了賺錢可以不顧一切,不接受企業必須唯利是圖的現實,努力的去改變,當這樣的想法影響很多人之後,這些人就可以對企業造成壓力,迫使他們去進行一些改革,如果當初大家都接受企業就是要賺錢的現實,現在也不會有人在乎什麼CSR了。而這樣的改變,就是因為他們堅持去做認為對的事情。

去做了解並且對的事情很重要,小時後父親對我說的話,對我影響深遠而且重大,但我發現他錯了,如果這個社會變的不正義,並不是社會不再有正義,而是許多心底尚有正義,卻選擇漠視的行為導致的,我不希望有朝一日變成如此,我卻只能默默的問,這個社會怎麼了,因為其實我有機會改變,卻放棄了,而選擇接受他。

許多人不滿意現在社會的價值觀,但是很值得慶幸的,仍然有許多人願意為和自己無關的事情付出,只是鮮少受到媒體的重視,撿一片垃圾,收養一隻流浪狗,如果用心去了解,這雖然是一件小事,也是一種不願妥協的心態。

這個世界或許很現實,充滿著不正義和沒有公理的事,但我不一定只能接受。我有選擇,更重要的,我有能力改變,只要不斷的去做對的事情。

3 則留言:

biker 提到...

我老媽也是常這樣跟我說
因為他被兄弟朋友騙過
所以對很多事情都有戒心了
不過與其選擇對事情帶有敵意
不如敞開心胸
或許不用說的那麼偉大
但我相信一個人的改變
能影響身旁的人
這是一種向善的力量
(不是宗教的宣導喔)
影響是淺移默化的

biker 提到...

說到這個
真希望台灣的企業多認養一些球隊
或是運動員也好

莊傳魚 提到...

五...五億警探雷洛